在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男方存在违反
婚姻家庭法规定的不当言行,如进行
侮辱或谩骂,明知女方面临危险却放任不管等情形,则可能需要对女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倘若男方并无任何过错行为,完全是由于女方自身的自主选择导致跳河,并且男方已经及时采取了
报警求助、大声呼喊等有效的救援措施,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男方通常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判断的核心在于男方的行为与女方跳河溺水这一不幸事件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若确实存在这种因果关系,且男方存在过错,那么其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还需结合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衡量。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类事例,法院将会对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以及双方
当事人的行为举止等诸多细节进行深入细致的
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