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法规中,针对涉及
商品房预售业务的各类合同合约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商品房预售必须核发并取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否则任何与此相关的合同均属
非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未持有预售许可证便擅自签订的预售合同,通常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倘若开发商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那么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效。这一规定的初衷在于保障广大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如若您因上述原因遭受
经济损失,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总而言之,在签署涉及商品房预售的各类合同时,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审慎核实相关证件,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