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要求获得因
加班所产生的
加班费用。通常情况下,在标准工作日内的延时工作阶段,企业应当为员工支付相当于其基本薪资水平150%的报酬;而在周末或节假日的加班中,无法通过补休方式进行补偿的,则应向员工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基本薪资水平200%的报酬;若是在公共节假日的加班,企业应该给予员工不低于其基本薪资水平300%的报酬。然而,务必注意的是,在主张加班费用时,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证实加班行为确实发生过,例如考勤记录、电子邮件、工作成果等。此外,如果企业已经建立了合法且有效的加班审批制度,那么员工在进行加班前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倘若企业拒绝支付加班费用,员工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