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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每次几个律师会见

看守所每次几个律师会见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8-18 16:30:04 已帮助21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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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每次几个律师会见
在大多数情况下,看守所对律师进行会见的数量并未设置严格的上限。然而,为了保证整个会见过程的有序及高效运行,每次由两名以上的律师共同参与会见则更为恰当。然而,在某些特定事例或者经过看守所特别审批的情形下,可能会采取与众不同的安排措施。值得关注的是,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例如需向看守所展示其合法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若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事例,在事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还须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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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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