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周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法律上定义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实施的
打人行为,依据现行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应当首先由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
民事侵权责任。然而,如果
监护人已经履行了其应尽的
监护职责,则可以适当减轻其应当承担的
侵权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害轻微,通常会优先考虑通过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方式来解决
赔偿问题。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受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请求监护人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其中可能涵盖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等。但是,鉴于该未成年人的年龄尚属幼龄阶段,因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作为监护人,有必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力度,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