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像与交易对方的聊天记录、交易监控视频等,应对后续可能的调查。
(二)立刻停止卖卡行为,买卖银行卡风险大,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
(三)若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询问卖卡事宜,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
(四)主动向银行挂失并注销已卖出的银行卡,避免被非法利用,保障自身权益,防止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