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取
结婚证书然而却已有子女出生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这被称作“
非婚生子女”。在处理此类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秉持着尊重子女权益的原则,以综合评估以下多个因素为依据: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
抚养能力以及他们的意愿,同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年龄及个人意愿等等。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来说是由母亲来负责照顾。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子女就可以跟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虽然具备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则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年满两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子女能跟随自己生活,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他/她将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
抚养权: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子女已经跟随其生活相当长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将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子女跟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