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私自侵吞公司或其他机构总价值超过四万元人民币的财产,则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
职务侵占罪或
贪污罪等
刑事犯罪责任。职务侵占罪通常指的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优势和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且未缴纳相关费用就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并且该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
数额较大”标准时,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对于这种罪行,一般的惩罚方式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需要接受
罚金的
处罚。然而,如果行为人属于
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吞
公共财物,那么这就构成了贪污罪。在
贪污数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行为人将会面临着参照贪污罪的
量刑标准被依法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面临着相应的罚金处罚。但是,具体的
量刑结果还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
犯罪人的诚恳
自首认罪程度、是否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缴
赃款等等。最后的定罪与量刑是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各项事实
证据,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