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子女姓氏的选择权赋予了相当程度的自主性与灵活度。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孩子既可跟随父亲的姓氏,亦可采纳母亲的姓氏作为自己的姓氏。这一
基本原则充分彰显了男女平等以及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有权利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子女的姓氏归属。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通常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及社会习俗惯例为主要考虑因素进行裁决。在实践过程中,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父母均享有为子女选择姓氏的自由。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我们并不能任意创造新的姓氏,而应该尊重并遵守社会
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此外,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氏,那么另一方有权提出
恢复原状的请求。总而言之,子女姓氏的确立应当始终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为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