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的裁决不以赌资的数量级别为唯一的
量刑法依据,而需要将参赌人数、赌博频率以及是否存在获取头息收益等诸多因素纳入考虑范畴。若仅仅只是在某种场合下偶尔触摸赌桌,其所投入的赌注达到了10元之低,则一般情况下此行为并不构成
违法犯罪行为。然而,这样的行为却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因此有可能遭受
行政拘留或罚款的惩处。若是聚众赌博呈现出组织化、频繁化等特征特征,尽管赌资稀少,也存在触犯赌博
罪名的可能性。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此种情节相对轻微的事例,通常会予以
减轻处罚。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实际状况,整合全案相关
证据及法律
法规体系进行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