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在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作为共同所有人,您通常需以
书面形式签署合同。在此过程中,您与其他共同所有人将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未能签署这份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的
法律效力受到质疑,进而影响到未来的房产所有权登记以及相关权益的实现。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物权编的明确规定,对于
共有财产的处理,必须经过占总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
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因此,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您的签字同意显得尤为关键。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您因故无法亲自签署合同,可以通过合法的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代表您进行签署。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尽量亲自出席并签署合同,或者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参与合同的制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