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债务追偿事例的
起诉地点选择而言,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将
诉讼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然而,在某些例外情况下,例如借款合议中专门约定了
管辖法院,则应按照约定行事。倘若
借款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位于原告所在地,那么同样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如果涉及的是
借贷纠纷,那么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亦拥有
管辖权,通常这被理解为
出借人的所在地即视为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针对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特殊情况,原告仍有权利在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总的来说,究竟应该选择哪个法院作为最适宜的起诉地点,还需要根据个案中的具体债务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