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接触式碰瓷并随后
逃逸”在法律层面上的判断,可谓是既繁复又精细。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碰瓷”这一行为其本质便是一种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
虚假交通事故,目的在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经济
赔偿。而如果被认定为
肇事逃逸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具体的情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与考量了。例如,当
行为人在明知自己已经陷入碰瓷事件之中时,却仍然选择擅自逃离现场,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情节轻微,那么他可能将面临
行政拘留、罚款等
行政处罚。然而,如果
情节严重到足以构成
犯罪的地步,例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
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便可能会被追究
交通肇事罪的
刑事责任。根据
刑法规定,犯此罪者,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他
人死亡的罪犯,则应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来决定,这一切都将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