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所进行的谩骂行为是否构成了
侮辱罪,这需要我们在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加以综合评定。所谓的侮辱罪,是指实际使用了
暴力手段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方式,以公开贬低他人人格尊严、破坏其
名誉权为主要特征的,并已构成对他人的人格和声誉造成严
重伤害的
犯罪行为。假如在微信环境中所进行的具有
侮辱性质的言论行为达到了侮辱罪的相关法律标准,那么法律通常会判处罪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措施。然而,这里的“
情节严重”往往是指罪犯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产生的后果格外严重等因素,例如导致受害者出现情绪失控、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极端情况。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还会充分考虑到他们发表的污蔑性言论的恶劣程度、他人就此进行传播的范围以及给受害者带来的深远影响等等。若仅仅是普通的争吵辱骂,未超出合理限度,可能无法被视为构成侮辱罪,但是有可能从
民法角度看,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侵权,受害者有权要求罪犯向自己当面认错、消除不良影响,乃至
赔偿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