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
加班工资的计发依据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工作日内的
加班,即超出常规工作时间(通常每日8小时)的
延长工作时间,按照标准支付1.5倍的
基本工资;在周末或国家规定的公共假期进行的加班,如若无法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则需按照规定支付2倍的基本工资,例如在每周六和周日进行的加班;至于在
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的加班,则需按照相关
法规支付3倍的基本工资。值得关注的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准应当以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工资数额为准。若劳动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则通常以
劳动者所处职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然而,无论如何计算,实际支付的加班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