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谅解书具备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对于在获得
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退赃与无谅解而退赃之间的差异,其重点要素在于它们对被告人
量刑结果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程度。在被害者同意谅解的情况下进行退赃,这种行为展示出
犯罪嫌疑人良好的悔悟之心,表明他们已经为自己的
违法行为深感懊悔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这类情况下罪犯在法庭审判中的判决结果往往比没有取得被害人原谅导致无法退赃的情况所受的惩罚略微减轻一些。换言之,法院在进行裁决时会对此种重要因素给予慎密且全面的考虑,因此其可能做出的
减刑幅度也相对较大。反之,如果没有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尽管罪犯也同样展现出一定程度的悔过之意,但是由于他们没有赢得被害人的赞许,所以他们在法官眼中的
从轻处罚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低。总而言之,谅解书是衡量犯罪嫌疑人
社会危害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在退赃的基础之上再加上谅解书,无疑将有助于争取到更为轻微的量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