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破产而进行
裁员之时,涉及到对被解雇员工给予
经济补偿金问题,具体规定如下:经济补偿金将依照
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工作的实际年限予以确定。对于每一个已满一年的工作年限,均应按照一个
月工资的固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额。若是在此类期限内(六个月至一年之间)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相应地折算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额给予员工。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收入。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