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首都
北京地区,
离婚后涉及到未成年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予以确认的。一般来说,对于具备稳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
抚养费可以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标准给与支付;而当父母的负担过大,同时要照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父母月总收入的五成。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金额就需要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对照上述的计算原则来进行确定。另外,还应当考虑到子女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等的特殊开销。如果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额外费用支出,那么,他们也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然而,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最终还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