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法领域里,所谓“
行贿”是指个体向
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物以期望获取不合法利益的行为。此种
违法行为,其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主观上必须有明确意图,并且在客观层面表现出直接给予
国家公职人员财物的行为。关于行贿的财物价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行贿金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时,便可被视为
行贿罪。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中,是否将500元的现金
赠予他人属于
行贿行为,这需要我们对
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客观行为进行深入剖析。若行为人赠送金钱的目的在于获取不法利益,且受赠者为国家公职人员,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行贿。另外,在判断是否构成行贿罪时,我们还需考虑到其他诸多因素,例如行贿的严重程度、行贿者的社会地位等等。若情节较轻,对
社会危害性不大,通常不会被视为
犯罪行为。因此,对于赠送500元现金是否构成行贿,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若您对此仍有疑虑,我们建议您寻求当地
律师或司法机构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