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检察官可能无需进一步审讯即可对
当事人作出不
起诉之决定。例如,当
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造成的危害有限,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时;或者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亦或被告人经过特别赦免而免受
刑事处罚等情况出现时,检察院便有可能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在正常的司法流程中,检察院往往需要全面细致地审理事例所涉及的所有
证据材料,如
侦查机关所提交的侦查卷宗、
证人证言以及实
物证据等等。只有在所有证据材料确凿无疑地证明
涉嫌犯罪之人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
犯罪,或者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至依法无需判处
刑罚或者可予豁免
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检察院才能够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当然,任何不起诉决定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法定程序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