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自首的被承认往往要求有确凿的
证据予以佐证。这是由于在实际的司法运作中,自首要经过全方位的考量才能得以得到公正的裁决。因此,对于
犯罪嫌疑者来说,他们必须适时地提供一些有力的证据或者线索,以证实自身确实存在自首的行为,这样司法机构才能够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确认。举例来说,犯罪嫌疑者
主动投案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以及他们所作的真实坦白等,都可以被视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司法机构明确犯罪嫌疑者的自首情节是否真实存在,进而决定是否对其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