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伤造成的
误工费计算时长,一般是以
被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若被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因此持续处于无法工作的状态下,那么他的
误工时间则可延长至
残疾评定正式宣告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将依据被害人的伤势及其康复状况,提出适当的建议休养期限。然而,如果
当事人之间对该问题存在异议,将会有必要经过
司法鉴定以确认适当的误工期间。在具体计算误工费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具有稳定收入的
受害人,应依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则需参考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若受害人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自己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作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