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土地上的农作物青苗所产生的
补偿金额应该完全属于种植青苗的所有者。然而,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些青苗实际上是由土地的
承包经营权人所播种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判断出,补偿金应当归该承包经营权所有人所有。但是,在某些特别的事例中,比如涉及土地的流转,处于双方
当事人都同意清楚约定的情况下,那么青苗补偿的归属问题就会按其约定予以执行。另外,当政府部门在征收土地时,他们也必须依法对青苗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相关的标准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在补偿的标准和数额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被征收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提起
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土地青苗补偿的归属问题,需要我们全面地考虑
土地承包关系、流转约定等各种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