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故意
拖欠、拒付民工薪资的行为,严重者将被判定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至于审判裁定的刑期长短,则依据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进行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一种指使
行为人以
转移财产、藏匿踪迹等手段规避落实
劳动者应得的
劳动报酬,或是明明具有负债支付能力却故意不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且该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后仍然无动于衷。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
经济损失,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
量刑标准还会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是否有
主动投案自首、积极
立功等表现良好的情况。因此,当我们遇到类似问题时,建议广大民工朋友们要通过合法途径来捍卫自身的权益,比如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仲裁。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确保按时足额地支付给每一位辛勤工作的民工朋友们应得的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