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发生
交通肇事后的 24 小时内
自动投案,仍可能会被视为
逃逸案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所涉及的逃逸行为具体是指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当事人为了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选择驾驶或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甚至潜逃并藏匿起来的行为。然而,逃逸行为的判定并非仅仅依据时间的长短来衡量,而是更注重于当事人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
主观故意。即使在 24 小时后
主动投案,也无法改变其已经构成逃逸的客观事实。值得强调的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
自首情节,法官通常会在
量刑阶段给予适当的考量。但是,这并不代表
自首就能够彻底豁免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的 24 小时内自动投案,仍然属于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