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倘若树木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员能够充分证明他们并未出现任何过错,即比如这些树木是因为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诸如猛烈的风暴、暴雨等因素所引发的倒塌事件,此类情况下他们可以不必承担侵害他人财产的法律责任。然而,若树木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员无法对此进行有效且清晰的证明,那么就需要承担起应对侵害他人财产行为的法律责任。另外,倘若损毁房屋的主人本身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可以减轻
侵权者所承担的责任。假设树木的管理者或所有权人系由于第三方的过失引发的树木倒塌从而破坏了房屋,则应根据其自身的过失程度,承担一定比例的
补充赔偿责任。在此种状况之下,损毁房屋的主人有权要求第三方予以相应的
赔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