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各用人单位在决定解聘员工之际,应在结束或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时,即时地将其薪酬一笔勾销。然而,具体的结算时间节点可能因公司的
工资发放周期以及内部财务运作程序等因素而略有不同。根据现行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一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程序解除或终止了
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全额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若由于员工自身的过失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
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
赔偿金,但是所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之后的工资水平也不能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