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的取保候审问题,其复杂性在于必须全面权衡诸多要素。
当事人亲属主动退还涉案财产款项,无疑是一种积极且有益的举动,然而,并不能直接影响或决定是否能够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方可
申请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以及在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然而,是否满足上述
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在检察机关审查
取保候审申请的过程中,他们将充分考虑
犯罪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尽管当事人亲属主动退还涉案财产款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出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与悔过表现,但这并非决定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唯一关键因素。其他诸如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情节等因素,同样会被纳入综合考虑范围之内。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断言,只要当事人亲属主动退还涉案财产款项,便必定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最后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检察机关手中,他们将依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