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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后还能办理离婚吗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后还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8-06 11:06:18 已帮助2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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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后还能办理离婚吗
假设在撤销了离婚冷静时期一个月之后,当事人仍然希望结束婚姻关系,他们必须亲自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发放离婚证件。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其中任意一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将被视为主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若经协商决定,二人仍愿意通过协议离婚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他们就需再次向当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需再次经历为时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待到期后,再度向该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从而获得其颁发的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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