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此告知,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超过十五日视为相应上诉权限失效。
2、依法而言,判决的上诉
有效期限为十五天。在此期间如未提出上诉请求,则在
审理期限届满之后,判决即告生效。而
判决生效之后,若对裁判结果持异议,可向上级法院提交再审(
申诉)申请。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
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
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
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
当事人或者
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
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