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构成重复起诉、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有有效书面仲裁协议、生效案件再次起诉(部分情况除外)、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判决生效后又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需符合法定条件,若原告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等,法院不会受理。重复起诉,即后诉与前诉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等方面存在特定相同情况,也不被受理。像劳动争议这类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若双方达成有效书面仲裁协议约定由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一方直接起诉法院也不受理。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当事人再次起诉一般不被受理,但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或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离婚案件等除外。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又起诉,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若您遇到类似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