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机动车辆意外撞击到他人导致受伤,医院治疗费用将由事故责任方或其所投保的保险机构先行垫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中引发了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失等状况,均应当由相关的保险机构依照国家对于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上限额度之内,对此类损害进行法定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