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兼任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的工作过程中,务必要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如实披露真相,以便能够及时进行合约内容的调整及适当缴交符合运营车辆风险等级的保险费用,以规避可能由之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在此情况下,若未能履行此项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此外,在合同有效期间,如因各种原因导致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提高,被保险方有责任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向保险方发出相关通知并采取防范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