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个人参保在近期出现了中止行为,并且在三个月以内,那么这种情况是允许进行补缴的;
然而,若超出了这一期限,则将无法进行相关补缴手续。对于那些由于单位疏忽而错过缴纳保险费用的例子,无论其时限如何,都可以通过补缴来弥补不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单位进行补缴操作将导致额外的滞纳金产生,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每天按照万分之五为比例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