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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公司能否要求转让股东承担补缴义务

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原始股东仍然可能要为之前签订的协议负责。如果原股东在转让过程中故意隐瞒了对公司实际出资的情况并未能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受让方有权利依照股权转让的合同约定,向原股东提出追究其违反承诺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股东,要保证自己诚实守信、如实足额地投入资金,这才是每位投资者应尽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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