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及司法实践,高级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向被告方发送起诉书副本,而被告方则有责任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进行回应。
其次,法院在完成立案手续之后,必须首先告知被告方本案的进展以及要求其提供相应材料;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通知原告方。换句话说,在法定流程中,法院遵循先行告知被告方,再通知原告方的原则,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在无法通过电话等即时通讯手段联系到被告方的情况下,法院可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对诉讼文书进行送达;
然而,若以上方法均不可行,最终只能选择通过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送达从发布之日开始计算,满六十日期限时,便认定为已经送达。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案件的审理周期有所明确,即法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并作出判决。简易程序的审理期为三个月,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因此,无论何种类型的案件,法院的审理工作最长期限不得超出这一限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