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派出所依法实施拘留时,通常情况下会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相关领导人员的严格审批,则可不通知家属:
(一)与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离现场、隐藏行踪、销毁或伪造证据等;
(二)未能提供准确真实的姓名和住址信息,身份不能明确确定;
(三)存在阻碍案件侦破或因其他事项无法通知到其家属的情况。在满足上述情形得以排除之后,各地公安机关应立即向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工作单位发布通知。对于未在24小时内完成通知的情况,必须在拘留通知书上详细注明相关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