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企业决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配,但同时保持其基本薪酬不变,那么只要经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共识,员工便需恪守这一安排。
然而,这一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便于日后追溯。若员工对上述提议存在异议,有权予以拒绝。若是双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可以选择向相关机构提交调解请求,也可根据法律程序提起仲裁乃至诉讼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