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这是难以实现的,然而,您有权通过提起诉讼来追求权利。倘若出现对已签署的拆迁协议不予履行的情形,您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在此类协议中,参与方必须包括双方——即房屋拆迁双方的当事人。若只有单方面的当事人参与其中,那么这一协议关系将无法得以建立和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