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梯时在厂内宿舍内不慎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依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予以判定。例如,若您在工厂内部宿舍休息并打算清晨前往工作场所,在下楼梯时因脚下打滑导致摔伤,无论伤口大小程度如何,通常均无法认定为工伤。因为此类情况多属普通意外事故或非工作原因受伤,如您在上楼梯途中踩着滑板外出游玩而不幸摔倒,此类事故同样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然而,若您在工作期间或为完成工作任务产生的行为过程中遭受伤害,则需另行考虑。例如,若您正在工厂内完成工作,需要上楼寻找相关物料,由于楼梯过于光滑而导致摔倒,以致自身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有较大可能性被视为工伤范畴。因为该次受伤完全符合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的条件,并且您并非有意导致身体受损,当然能够被合理地认定为工伤现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