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当场捉获的酒驾行为,例如在尚未测定体内酒精浓度及未能搜集现场足量证据的情况下,便无法在此之后进行相关处罚。对于这类案件,我们应根据酒驾人员驾驶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作为裁决标准进行惩处。
然而,如果是在事情发生以后再次被查出的酒驾,那么他们体内的酒精可能已经通过代谢途径消失,使得原本掌握的证据无法得到有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