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普通非法拘禁罪案件时,所依据的刑事判决标准主要如下:
1.对于涉及非法拘禁行为的罪犯,应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措施;倘若其行为中含有暴力殴打、侮辱他人情节的,则需从严惩处;
2.如果因该罪犯的犯罪行为导致被拘禁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那么将面临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
3.而当其犯罪行为直接导致被拘禁者死亡的情况下,则需要接受至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