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酒后驾车的情况下,它并不必然构成危险驾驶罪。若仅是实施了饮酒驾驶行为,并未导致其达到了醉酒驾驶的界限;亦或并非在正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那么便构不成危险驾驶行为。
然而,倘若在醉酒状态下,当事人在道路上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那么此种情况则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