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不允许被拘留长达24小时之久的。依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应被拘留超过24个小时。倘若在这24小时内,并无确凿证据显示其犯下了任何罪行或者违法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便应立即释放该人员。相反地,如果公安机关仍然认定该名人员具有违法嫌疑,他们将会依法对其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在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家属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当这些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以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