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后,倘若经鉴定受害者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损伤,有时法庭会做出裁决对犯罪嫌疑人判处长期徒刑或者死缓。
然而若此种行为导致受害者丧失生命,那么被告人通常将会被判处超过无期徒刑的刑罚。在此处值得注意的是,故意伤害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致人死亡的案件,而部分案件甚至可能进一步升级为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故意伤害罪,此类案件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只要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标准,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进行故意伤害,并因此引发严重后果的罪犯,最高刑罚甚至可能达到死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