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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名字是夫妻一方另一方是否也有产权

宅基地确权名字是夫妻一方另一方是否也有产权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8-04 18:57:30 已帮助13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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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名字是夫妻一方另一方是否也有产权
农民对于农村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
然而,他们可在本村范围内,也就是本集体内部进行使用权的转让,而所获得的转让收益则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另外,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乡村地区以及城市近郊区的土地,除了依法明确属于国家所有之外,均为农民集体所有;同样,农民集体所有的还包括宅基地及自留地、自留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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