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增加配偶姓名的问题,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只要您的丈夫被指定为该房屋的所有权拥有者,便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您的名字增添至房产证之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进行了添名操作后,无论该房产最初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婚前购置的,亦或是购房资金来源于何处,都将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顺利完成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的手续,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六项必备材料: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需校验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校验原件);
4.原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需回收);
5.申请报告;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