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诉讼阶段:
①在侦查过程中(包括检察机构自我调查):起价为人民币6,000至最高18,000元不等;
②审查起诉阶段:收费范围从人民币6,000元到顶额30,000元不等;
③法院审理阶段:最低收费标准是人民币8,000元,最高可达50,000元;
④如果需要代表当事人进行刑事自诉以及附带的民事诉讼,收费则可以在人民币6,000元至最高60,000元之间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民事诉讼标的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⑤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罪行、黑社会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其他重大且疑难的案件,代理费用将按照上述标准的两倍收取。若案件需要在外地进行处理,那么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将由委托人承担,这些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双方协商以固定金额包干使用。
(2)第二次诉讼阶段:①如果仅代理了第二次诉讼而没有参与第一次诉讼,代理费用将按照第一次诉讼的标准来收取,其他的办案费用保持不变;②如果曾经代理过第一次诉讼,代理费用将按照第一次诉讼收费的一半来收取,其他的办案费用保持不变;③如果在代理第二次诉讼后又被发回重审,代理费用将按照第二次诉讼收费的一半来收取,其他的办案费用保持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①如果从未代理过第一次和第二次诉讼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代理费用将按照第一次诉讼的标准来收取,其他的办案费用保持不变。②如果曾经代理过第一次或第二次诉讼,代理费用将按照第一次或第二次诉讼收费的一半来收取。其他的办案费用保持不变。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