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项,行为人在未经原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且所占财物价值较大,并对原所有权人构成拒绝返还之事实,则应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相应罚金;
第二项,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价值达到巨大的程度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则应当予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对于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或埋藏物的行为,如果其所占财物价值较大,并且行为人拒绝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那么就应该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这里所说的“金额较大”是指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价值超过了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