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诉讼程序,我们定义出法律上的证据责任分配即“主张者负责举证”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诽谤案件中得到了特别的体现和应用,因为诽谤罪的特殊性质使得其举证责任被赋予给了被告方。在此类案件中,如果有人声称某项诽谤内容为真,那么他就必须承担起证明该诽谤事实确实存在的责任;反之,如果有人否认某项诽谤内容的真实性,并主张其为虚假信息,那么他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诽谤内容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说其中的某些部分是虚构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